2015貴州綏陽縣事業(yè)單位招聘5人公告(10月)
(二)考察(政審)內容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對應屆畢業(yè)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現為主,對往屆畢業(yè)生以社會考察為主,對在職工作人員以所在單位工作表現為主。
(三)在考察(政審)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的資格條件者,按人事管理權限,經縣招考辦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九、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綏陽門戶網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部門網站等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 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核實處理。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對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將相關資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并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與新聘人員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并進行考核,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報主管部門審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二)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嚴肅招聘程序和紀律
(一)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的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重處: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聘用規(guī)定和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的各類人員招考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按照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xié)、紀檢監(jiān)察、新聞單位、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及時受理社會舉報,如有工作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等程序中違紀違規(guī)的,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從嚴從重處理。
招聘工作期間,各項相關事宜由縣招考辦在綏陽門戶網上和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部門網站上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規(guī)定時限內不按時領取準考證或不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擇崗、聘用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二、本簡章由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簡章未盡事宜由綏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6362408(縣招考辦)
監(jiān)督電話:0851-26363201(縣紀委)
原標題:綏陽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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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10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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