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戒毒局公務員考試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通知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場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方為合格。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村(社區(qū))“兩委”成員招錄職位、“緊缺職位”和專設的殘疾人招考職位,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場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guī)定,現將本單位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公布如下:
原標題:自治區(qū)戒毒局關于2016年錄用公務員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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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戒毒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