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清鎮(zhèn)市衛(wèi)生系統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63人】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主要審查報考人員提交的畢業(yè)證書、2016屆全日制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材料,但此證明材料不能作為進入筆試、面試考場等招考環(huán)節(jié)的依據)、戶口簿、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標準彩色證件照片5張,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衛(wèi)生系統干部需持縣級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在職人員同時持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還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
報考人員須根據《招聘簡章》、《招聘崗位計劃表》,提交本人的有關信息和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現場報名、現場繳費,報名人員繳費后將報名表及相關材料交現場審核錄入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報名或繳費后未交報名表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繳費結束后,《崗位計劃表》中未標明“不設置開考比例”的崗位,對繳費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該崗位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給予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6年7月12日-13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對招聘崗位報名情況進行公布。
(三)筆試準考證領取
領取時間: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領取地點:清鎮(zhèn)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一樓大廳??忌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憑條(交費發(fā)票)領取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從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所需證件而影響考試或其他招聘環(huán)節(jié)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五、筆試
筆試時間: 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相關崗位的專業(yè)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資料,未完成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筆試成績在清鎮(zhèn)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上公示。
考場及其它事項:見《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查分結束后,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各崗位“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即考生筆試成績可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最低筆試成績)
查分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清鎮(zhèn)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上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的指導下,由市人社局和市衛(wèi)計局負責。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設置開考比例”且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的崗位,根據參加筆試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確定。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根據《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相關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后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此規(guī)定不適用“不設置開考比例”的崗位)。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清鎮(zhèn)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進行公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交畢業(yè)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此外,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提交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參加工作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或公開招聘辦公室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遞補復審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在清鎮(zhèn)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上另行通知。
八、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所有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某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則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2.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后,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相應考試,導致參加人數未達招考比例的,不再減少招聘崗位計劃數。
3.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guī)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4.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參加貴陽市范圍內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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