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寧??h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87人】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我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
2016年全縣事業(yè)單位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7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詳見附件1):
1、寧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寧海生源是指經高考并被錄取時戶口在寧海。
2、具有寧??h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以2016年9月14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戶籍不限(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碩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在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可以報考差額撥款、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可以報考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并且在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的書面證明。
6、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錄用單位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8、部分職位戶籍不限。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歲(1981年9月 14日至1998年9月14日期間出生)。
2、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要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yè)要求。
3、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具體對象為:寧海縣行政區(qū)域內,任職滿2年(任職時間的認定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止),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4、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
5、在2016年9月14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四、招聘程序
全縣統(tǒng)一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辦法,不再組織現(xiàn)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6年9月14日9時-9月19日17時。
報名網(wǎng)址:中國寧波人才網(wǎng)(www.nbrc.com.cn)。
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ǎng)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2016年寧??h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個人信息表不如實填寫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改選招聘職位,招聘單位不作初審。
2、資格初審
時間:2016年9月20日9時-9月25日17時。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6年9月26日9時-9月27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8日17時。
4、繳費確認
時間:2016年9月29日9時-10月8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科(浙財綜字〔2007〕7號)。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指標數(shù)3倍的職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h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站上予以公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6年10月17日9時-10月21日17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寧??h新聞中心新聞采編(1)和新聞采編(2)職位、寧海縣廣播電視臺新聞采編職位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其他職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筆試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6年10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統(tǒng)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指標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條件復審。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的證件為:畢業(yè)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報到證、本人身份證、原籍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和戶籍不限的除外)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經當?shù)毓膊块T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戶口信息頁(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和戶籍不限的除外)、畢業(yè)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現(xiàn)在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的書面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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