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西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湖南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對象
資格審查對象,在招考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一般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50%+申論×50%,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30%+申論×30%+法律專業(yè)知識×40%,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0%+申論×40%+招警專業(yè)科目×20%)從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進行排名。各項成績均一樣的,并列排序。
體能測評對象為人民警察(含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監(jiān)獄、強戒所、法院系統(tǒng)司法特警)、鄉(xiāng)鎮(zhèn)人武專干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見附表1
二、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的方式和時間
資格審查方法。報考高層次公務員、選調生、法院工作人員、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州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具體由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人才科,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公布和通知。報考黨政群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分層次進行。報考縣市黨政群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人社部門組織縣市招錄機關進行;報考州直黨政群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州人社局組織州直招錄機關進行。報考公安特警(含森林公安特警、監(jiān)獄、強戒所特警)、法院系統(tǒng)司法特警職位身高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會同相關部門按照體檢標準、體檢程序、體檢要求組織實施。全州黨政群機關職位資格審查時間為6月1日-6月3日。
具體地點見附表2
體能測評時間為6月6日-6月13日,具體安排以招錄用人單位電話通知為準。
三、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全日制高校2017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及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四項目”人員應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考核鑒定意見。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廳統(tǒng)一制作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省級或縣級(我省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項目辦)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公室及服務單位共同蓋章的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委培或定向培養(yǎng)人員,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7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還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親自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4.體能測評只能進行一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不得進入面試。
5.招錄職位對身高有要求的,在資格審查時進行身高測量,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體能測評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的,在該招考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能測評階段的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遞補不再發(fā)布公告,由招錄機關直接電話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電話暢通。
六、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報考普通公務員職位的即為面試對象,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監(jiān)獄、強戒所機關)、人武專干、法院系統(tǒng)司法特警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省定面試時間為6月17日-20日,湘西州具體面試安排見面試公告。
原標題:湘西州2017年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等有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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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湘西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筆試成績
2.2017年湘西州黨政群機關及法檢兩院、選調生、高層次人才資格審查地點
2017年5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