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渭南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大荔縣其他事業(yè)單位崗位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17年渭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2017年渭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筆試成績查詢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的公告》的規(guī)定及要求,對報考渭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大荔縣其他事業(yè)單位崗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安排
(一)復審時間:2017年6月13日至6月14日(星期二、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復審地點:大荔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股312室(大荔縣城關街道辦富民路12號)。
(三)復審對象:《2017年渭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筆試成績查詢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的公告》公布的大荔縣公開招聘其它事業(yè)單位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考生。
二、資格復審材料
1、《2017年渭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式2份,留存1份,以下簡稱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份留存)。
2、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人事管理權限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留存)。基層服務項目工作人員須提供最低服務期滿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留存)。
3、有戶籍(生源)限制的招聘崗位,相關考生須提供生源地(戶籍)兩者之一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留存)。其中,證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學時的個人戶口本或高考登記表,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人員須提供個人戶口本或畢業(yè)登記表;證明戶籍的材料為考生個人戶口本或集體戶籍卡(2017年4月11日之前在公安機關辦結落戶手續(xù))。
4、報考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出具單位蓋章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1份留存)
5、若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件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高校出具的學籍或學歷學位證明、學生證、就業(yè)推薦表等資料原件、復印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先參加資格復審,待取得相應證件(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31日)后再次接受核驗。
三、資格復審流程
1、考生在報名表誠信考試承諾書欄簽字,按照以下順序整理資審材料原件并從左上角用訂書機裝訂資審材料復印件(復印件1套單獨裝訂),原件整理及復印件裝訂順序為: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材料(如:生源地證明材料、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基層服務項目最低服務期滿證明材料等)。
2、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給資審工作人員,相關資審人員按照招聘公告上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認真逐項核對考生提交的資審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無誤后在報名表(一式二份)復審意見欄簽字確認;資審單位留存考生資格復審材料復印件一套,考生留存報名表和準考證(作為參加面試等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應妥善保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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