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呂梁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考試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山西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現(xiàn)將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測評對象
報考2017年呂梁市公安局及呂梁市公安局孝柳分局的考生按規(guī)定需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照各職位招錄計劃1?5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6月24日
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測評當日7:30前集中;
地點:呂梁學院離石師范(原離石師范,離石區(qū)濱河南西路94號)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具體項目為:
男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
在執(zhí)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見附件2、附件3。
(四)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到。凡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自動放棄。
2.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測評期間不得請假離開測評場地,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系。
3.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它理由提出緩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或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的,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自備防寒防暑物品、運動衣、運動鞋,禁止穿跑鞋。
5.體能測評結果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當日現(xiàn)場張榜公布。
體能測評咨詢電話:呂梁市公安局0358-8310040
二、資格復審
(一)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6月26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注:請考生嚴格按照各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參加審核,以免造成人多擁擠,影響復審效率。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各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見附件4、附件5。
地點:呂梁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呂梁市技工)。
(二)復審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報考市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孝柳分局的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以體能測評當日公布的名單為準),若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內(nèi)人數(shù)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