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朔州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證明,須注明本人基本信息、上學起止時間、學歷、所學專業(yè)、是否畢業(yè)等)。
5.已就業(y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注明是否為本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是否同意報考;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轉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并注明錄用(聘用)起始時間;證明須相關負責人簽字),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畢業(yè)或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存放于何處)。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請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說明的有關要求辦理)。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
8.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為避免考生往返路途準備資格復審材料,確保安全,建議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前將需提交的材料準備齊全。
2.考生須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不得參加面試。
3.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5.資格復審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地點請考生隨時關注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公告。
聯(lián)系電話:0349-2288388
原標題:2017年度朔州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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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附件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附件3: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附件4: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除朔州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
附件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2017年朔州市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7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