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慶陽市考錄機關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人員考察通知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國人部發(fā)〔2007〕134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和《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9號)要求,現(xiàn)就慶陽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考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察部門
考察工作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進行。報考縣(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職位的人員,由縣(區(qū))人社部門負責組織考察;報考市直單位的人員,由報考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
二、考察原則
考察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的正確用人導向,錄用考察結(jié)果要做到全面、客觀、真實、準確。
三、考察內(nèi)容和標準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在政治思想方面,主要考察政治立場、政治態(tài)度、政治紀律等方面的表現(xiàn),重點了解堅定理想信念,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黨,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
在道德品質(zhì)方面,主要考察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況,重點了解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模范遵守社會公共道德,抵制各種不文明行為,在敬業(yè)奉獻、誠實守信、清正廉潔、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現(xiàn)。
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還要重點考察現(xiàn)實表現(xiàn)(以學籍檔案和當?shù)嘏沙鏊_具的證明為準)。
考察中,發(fā)現(xiàn)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
(一)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和職位任職資格條件的。
(二)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zhì)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濫用職權(quán),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quán)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nèi)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后不滿三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或誤導組織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四、考察程序及要求
(一)考察前,凡涉及到擬錄用人員的縣(區(qū))人社部門及市直單位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考察工作實施方案,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旖M成員應當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經(jīng)驗,了解報考職位的工作性質(zhì)與要求。
(二)考察組采取查閱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diào)、聽取有關單位意見、與所在單位(街道或村組)的組織和群眾進行個別談話、座談以及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考察時可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其日常表現(xiàn)情況的鑒定或證明??疾烨?,可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發(fā)布考察公告。
(三)考察對象系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必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并且要與職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相一致。
(四)考察結(jié)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疾靾蟾嬗煽疾旖M全體成員簽名??疾靾蟾嫠降淖C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相關證明人簽名或加蓋公章。要準確填寫《慶陽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政審考察情況表》一式五份,考察合格的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甘肅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一式五份,于8月31日前報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
(五)對市外考察對象的考察,由市人社局、公安局及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委托其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組織、人社、公安部門進行考察。
聯(lián)系人:李強 胡忠寧
聯(lián)系電話:0934—8683662
原標題:關于對慶陽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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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