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民族職業(yè)學院招聘教師公告【招20人】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比例低于1:3的且屬學院緊缺專業(yè)的,經我院黨委研究并報市人社局同意是否開考。
2.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點設在湖南民族職業(yè)學院,筆試及試教的時間及具體事宜將在湖南民族職業(yè)學院官網公布。
(1)筆試
主要考核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知識及教育心理學知識。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
(2)試教
主要考核把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手段、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以及基本理論和專業(yè)知識水平。音樂、美術、體育專業(yè)的考生加試技能考核。試教與技能考核分值均為100分,試教占60%,技能考核占40%,2項合計占考試總成績的70%。其它專業(yè)的考生只試教,試教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
(3)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教成績×70%
(4)具有博士學位者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五)綜合評價,擬定錄聘人選
1.成績排名。按崗位根據總成績按從到低分進行排名公示。如果出現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報考教育學類的,同等條件和總分相同者,優(yōu)先錄取學前教育學專業(yè)的考生,如果學前教育學專業(yè)考生出現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錄用人選,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2.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標準和辦法執(zhí)行。
3.考察。所有擬錄聘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我院組織人事處送交本人的人事檔案。原在外校工作的,必須提供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思想政治鑒定,并由我院組織人事處進行統(tǒng)一考察。
(六)公示
1.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經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聘用。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全額事業(yè)編制崗位。
四、招聘工作紀律
1.嚴格遵守政治紀律。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紀律;
2.嚴格遵循回避制度。凡是與應聘者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者,不得參與公開招聘環(huán)節(jié)的任何事務性工作;
3.所有應聘者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及資料,一經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聯系人:游老師 包老師
地址:湖南民族職業(yè)學院組織人事處(岳陽市學院路)。
聯系電話:0730-8675659 8573777
原標題:湖南民族職業(yè)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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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民族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及要求一覽表.docx
湖南民族職業(yè)學院
2017年11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