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都江堰市公開遴選公務員的公告
七、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一)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中共都江堰市委組織部、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進行實地考察,并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自動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一律不再遞補。
(二)公示
中共都江堰市委組織部、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考察合格的擬遴選人員在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和都江堰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djy.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三)上報審批及辦理調動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經公開遴選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市人社局報成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按程序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
(四)崗位分配
遴選人員的具體崗位分配由公開遴選領導小組根據(jù)遴選單位名額統(tǒng)一分配(報到后由市委辦和市政府辦從中各抽調9人進行崗位鍛煉)。
八、其他事項
(一)為切實解決遴選人員夫妻兩地分居問題,遴選人員配偶為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體制內正式人員的,根據(jù)遴選人員在我市的工作表現(xiàn)情況,可研究商調到我市分配工作;對遴選人員配偶為非體制內人員的,由相關主管部門推薦崗位就業(yè)。涉及遴選人員子女入學、落戶等方面,組織上予以照顧。
(二)為切實解決遴選人員的后顧之憂,為此次公開遴選的文秘人員免費提供一套50-70平方米公寓住房,過渡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年。
(三)此次遴選人員一律作為后備干部人選,給予重點培養(yǎng),對特別的提拔使用。
(四)此次公開遴選的文秘人員在我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原則上5年內不得調離本市。
(五)此次遴選不收取報考者任何費用,遴選所需各項經費由市財政據(jù)實全額予以。
九、紀律監(jiān)督
此次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由中共都江堰市紀委(都江堰市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8-87130565)。
十、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都江堰市委組織部、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
(028-89741028 13881892808)
附件:
2.都江堰市201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考試報考信息表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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